关于征求《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意见的函
皖教职成函〔2016〕28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为建立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期评估、建成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促进项目建设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职成处会同教育评估中心起草了《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现将文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5月17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 系 人:胡晶晶
联系电话:0551-62813515,0551-62831846(传真)
电子邮箱:hujj@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6年5月6日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评估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皖教职成〔2015〕11号)文件精神,有效开展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特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承担项目评估验收工作,并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验收对象
评估验收对象为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学校要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组织编制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填报状态数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接受项目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原则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是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学校自评与专家考评相结合。评估验收工作以学校自评为基础,坚持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验收相结合。
(二)静态考察与动态评价相结合。既考察项目建设取得的效果,又注重项目建设指标的增量和变化情况,同时关注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评估验收工作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评价,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目标实现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既要考察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又要鼓励项目学校开拓创新,形成特色。
三、评估验收内容
评估验收工作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和建设任务书开展,分中期评估和建成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一)中期评估。项目建设中期评估每年度开展一次,各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将市级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和各项目中期评估报告上报省教育评估中心,省教育评估中心组织人员对进展情况审核,评估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3.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建成验收。项目建成验收在项目建设期满进行,各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于项目建设期满后,将市级建成验收工作总结和各项目建成验收报告上报省教育评估中心,由省教育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项目建成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
4.项目建设成果、特色;
5.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估验收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参加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讨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评估验收的重大问题,审议专家组对建设项目评估验收意见和建议,评议确认项目建设评估验收结果。
2.组建评估验收专家组。省教育评估中心根据项目评估验收需要组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包括中高职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财务专家等,专家组内应分为业务、财务两个小组独立开展工作。
(二)评估验收程序
评估验收程序包括学校自评、市级评估验收和省级复核验收。
1.学校自评。各项目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领会《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评估验收指标体系,按照项目评估验收指南的要求,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效,整理项目建设的资料,撰写项目评估验收报告,开展项目评估验收自评工作。
2.市级评估验收。市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按照评估验收工作的要求,对区域内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并及时将评估验收工作总结和各项目评估验收报告等材料报送省教育评估中心。
3.省级复核验收。省教育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项目评估验收报告进行复核和重点抽查,形成评估验收意见和建议,经省级评估验收领导小组评议确认。评议确认的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认定。
(三)专家组现场评估验收的主要环节
1.听取汇报。专家组听取学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并就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与项目学校进行互动交流。
2.实地查看。专家组根据项目评估验收需要,可以通过随机听课、查看实训现场、观看成果展示等形式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与成效。
3.查阅资料。专家组查阅学校项目建设材料和状态数据,掌握项目建设情况。
4.深度访谈。专家组就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负责人、骨干教师、在校学生、用人单位等进行访谈。
5.综合评价。专家组通过全面考察,最终形成评估验收报告,提交项目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估验收结果
(一)中期评估结果。中期评估重点考察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各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依据评估报告对项目学校进行奖励、责令整改或淘汰,实施动态管理。
(二)建成验收结果。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给予一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学校申请重新组织验收。
(三)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评估验收反馈、整改、回访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六、评估验收要求
评估验收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及我省有关工作的纪律要求,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超标准接待,不向专家赠送礼品礼金。专家不参加、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和要求。
七、附则
本办法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