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为扎实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切实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致信向您宣传我县2021年实施的五项教育民生工程相关政策, 敬请详细阅读并广泛宣传。
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实施内容:1、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2、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确保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资助标准1000元每人每年。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3、实施幼儿教师培训。
实施目标: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内容: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供餐方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辅之以企业供餐和家庭(个人)托餐。补助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就餐天数按195天计算。积极推进“4+X”供餐模式,即每生每天财政补助4元,X为学生家长自愿缴纳部分(我县每生每天2元)。食堂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实施目标: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学校全覆盖,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实施内容:(一)义务教育“两免一补”。1、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初中850元、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每生每年25元)等政策。2、免费提供义务教育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3、补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学期、初中625元/学期。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250元/学期、初中312.50元/学期。(二)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三)实施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
实施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
实施内容:一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深化师德养成教育,实施师德师风专题(专项)培训。落实“五育并举”,实施分层分类培训。服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二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包括:“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班主任专题研修培训、思政课教师专题研修、公共基础课专题培训。
实施目标: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不断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领,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中职教师队伍,为我县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五、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实施内容:(一)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1.国家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具体标准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3.免学费补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除学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于补助的部分,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1.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标准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2.免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高中按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高于补助的部分,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三)中职、普高校内学生资助。公办中职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资金,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二0二一年九月